一个星期前买的某品牌冷柜,却出现不正常的24小时不停地制冷且冷柜门无法密封的现象,消费者无奈向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消委会投诉,最终问题得以解决。
新兴县消费者李某于今年8月在县城某电器店花费2500元购买了某品牌一台冷柜,但使用不到一个星期,冷柜出现24小时不停地制冷,而且冷柜门无法密封的质量问题,李某于是要求商家上门维修或换货。反映问题后一个多月还没有得到解决,李某遂匆匆赶到县消委会投诉,要求为其维权。
消委会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与电器店老板取得联系,并向其指出,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显然,经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传统的消费争议解决过程中,由于大多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导致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新《消法》针对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设定了质量瑕疵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有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此,新兴县消委会要求该电器店提供证明其所售冷柜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据,并建议尽快查找冷柜质量问题的原因。经过城西分会的协调,冷柜厂家上门检测确定为冷柜自身问题。最终,电器店为消费者更换了一款同品牌、同规格的冷柜。
文章来源于:慧聪网
文章来源于:慧聪网